機車停駛:出國、當兵、外地工作,車要停很久怎麼辦
30 秒看懂
機車要停很久不騎,可以辦停駛登記:帶身分證、印章、行照和號牌到公路監理所站,或用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後 10 日內把號牌和行照寄回,規費免費。停駛期間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、公路養管費從報停日起停收,強制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終止。停駛最多 1 年,超過會被逕行註銷牌照;停 3 個月以上,復駛前要先驗車合格。停駛中的車不能騎上路,也不能停在路邊,查獲依法最高罰 36,000 元並移置保管。
更新:2026-10-28
說明車款與想問的事,門市直接回答。營業時間:每天 09:00–02:00(隔日),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675、677號。
現在是門市休息時間,營業時間為每天 09:00–02:00(隔日)。可以先用 LINE 留言;車不能動或在路上拋錨,請找 NBF 24 小時道路救援。
先回答: 要停幾個月以上不騎,就值得辦停駛:號牌和行照交回監理所站(或線上申請後寄回),規費免費,牌照稅、公路養管費停算,強制險可以終止。最多停 1 年;停 3 個月以上,回來要先驗車才能復駛。停駛中的車不能上路、不能停路邊。
先決定:停多久、之後還要不要騎
| 你的情況 | 比較適合 | 稅費與強制險 | 回來要騎時 |
|---|---|---|---|
| 停 3 個月以內,例如短期出差 | 照繳,不辦停駛 | 照常計算 | 直接騎,先看 久放後的檢查 |
| 停 3 個月到 1 年:當兵、出國留學、外地工作 | 辦停駛 | 牌照稅按日停算、公路養管費停收,強制險可終止 | 辦復駛,要先驗車 |
| 超過 1 年,或回來也不打算再騎 | 報廢、賣掉或舊換新 | 報廢或過戶後不再計算 | 停駛超過 1 年會被註銷,要再騎得重新驗車領牌 |
停不到 3 個月也可以辦停駛,只是一來一回要跑兩次手續,省下的稅費不多,自己衡量。
不再騎的選項:報廢見 機車報廢流程;要賣給別人見 機車過戶流程;想估價或換新車見 YAMAHA 舊換新。
怎麼辦停駛
臨櫃(公路監理所站):
| 要帶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車主身分證正本 | 個人名義。公司行號另附登記文件 |
| 印章 | |
| 行車執照 | |
| 號牌 | 一般機車 1 面;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2 面 |
- 規費:免費。
- 有違規罰單、欠稅費要先結清。
- 黃牌、紅牌已經過了定期檢驗日一個月以上,辦停駛時要繳逾檢罰款(重機驗車另有規定)。
- 公路局頁面列出部分監理站(含臺中市監理站)停駛只受理機車;出發前先打電話給要去的監理所站確認。
線上(監理服務網 mvdis.gov.tw,自然人車主):登入會員申請停駛,同時繳清公路養管費與罰鍰,10 日內把號牌和行照郵寄到監理所站,系統寄出停駛證明。號牌逾期沒寄到會退件,要重新申請。人已經在外地或準備出國時,線上辦比較方便,但號牌要先拆下來寄出。
停駛期間:稅費和強制險怎麼算
- 使用牌照稅:申報停止使用後,已使用的期間按日數計算,復駛時按全年稅額扣掉已過的日數計算(使用牌照稅法第 13 條)。150cc 以下機車本來就免繳,見 機車牌照稅。
- 公路養管費(舊稱燃料費):繳到報停前一天,已經繳了整年的,多繳的部分按日退費;復駛登記日起重新計收。費額見 機車燃料費。
- 強制險:牌照因停駛繳存時,可以向保險公司終止保險契約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1 條)。退多少保費依保險公司計算。復駛時強制險要有 30 日以上的有效期間,不夠就先投保或續保,見 強制險過期怎麼辦。
舉例:125cc 的速克達本來就免牌照稅,停駛省的主要是公路養管費(每年 450 元,按日算)和強制險;155cc 的車,牌照稅也會一起停算。
停駛中,車不能做的事
- 不能騎上路,也不能停在路邊或路邊停車格。查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,報停後無牌照仍行駛處最高額 36,000 元,車輛當場移置保管;公路養管費還要以自用車費額補繳報停期間(最長 5 年)。
- 停駛前先安排好停放位置:自家車庫、社區或私人停車位。
- 停駛中的車要移動,例如送去驗車,先問辦理復駛的監理所站怎麼安排,或用貨車、拖車載運,不要直接騎。
車停放前可以先做的準備(電瓶、油、胎壓、遮蓋),見 機車很久沒騎 的「停放前可以先做的事」。
回來要騎:先復駛,再看車況
復駛:到原本辦停駛的監理所站,帶:
| 要帶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車主身分證正本 | |
| 原停駛登記書車主聯 | 線上辦的,看系統寄來的停駛證明與監理所站說明 |
| 強制險 | 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 |
- 停駛 3 個月以上,或已經到定檢期,要先檢驗合格。
- 有違規或欠稅費要先結清。
- 停駛超過 1 年,牌照已被註銷,要重新驗車、登檢、領牌。
車況:停了幾個月,常見的是電瓶沒電、輪胎失壓、油品變質。復駛前後先照 久放後重新上路的檢查順序 看一遍;發不動先看 電瓶沒電怎麼辦。復駛完、車可以合法上路後,不確定車況就帶到信竑,先看油、輪胎、煞車、燈和電瓶,這部分不收費;要拆開或接儀器診斷才另收費,之後在信竑修可以折抵。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局〈停駛〉(更新日期 2026-10-22)、公路局〈車輛辦理停駛及報廢,線上完成申辦〉(2024-09-10)、公路局〈車輛管理作業問答集〉停駛中之車輛如何辦理復駛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6 條、使用牌照稅法第 13 條、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 7 條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1 條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,查詢日期 2026-10-23。實際規定以監理機關公告為準,出發前可先向監理所站確認。
想直接問信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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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常見問題
機車停駛最多可以停多久?
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6 條,停駛最多不得超過 1 年,逾期由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。超過 1 年才要再騎,就要辦註銷後重新驗車領牌。預計停超過一年、或回來後也不打算再騎,可以考慮報廢或賣掉。
機車停駛可以線上辦嗎?
可以。公路局 2024 年 9 月起在監理服務網提供自然人車主機車停駛線上申請:登入會員申請、同時繳清公路養管費與交通違規罰鍰,10 日內把號牌和行照郵寄到監理所站,系統會寄停駛證明。逾期沒寄到會退件,要重新申請。復駛仍要到監理所站辦。
停駛期間還要繳牌照稅和燃料費嗎?
依使用牌照稅法第 13 條,申報停止使用後,牌照稅只算實際使用的日數;公路養管費(舊稱燃料費)繳到報停前一天,已繳整年的部分按日退費,復駛登記日起重新計收。150cc 以下機車本來就免牌照稅,停駛省下的是公路養管費與強制險。
停駛的機車可以停在路邊嗎?
不行。停駛後號牌已經繳存,車不能騎上路,也不能停在道路或路邊停車格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,報停後無牌照仍行駛處最高額 36,000 元並當場移置保管,另外要以自用車費額補繳報停期間的公路養管費(最長 5 年)。停駛前先安排好室內或私人停車位。
停駛後要怎麼復駛?
到原本辦停駛的監理所站,帶身分證、原停駛登記書車主聯,以及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的強制險。停駛 3 個月以上、或已到定檢期的車,要先檢驗合格;有違規或欠稅費要先結清。
下一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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